



| 品牌: | L-精氨酸廠家 |
| 型號: | 國家標準或企業(yè)標準 |
| 起訂量: | 1kg起訂 |
| 單價: | 38.00元/千克 |
| 發(fā)貨期限: |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(fā)貨 |
| 所在地: | 廣東 深圳 |
| 有效期至: | 長期有效 |
| 發(fā)布時間: | 2026-03-18 15:51 |
| 最后更新: | 2026-03-18 15:51 |
| 瀏覽次數(shù): | 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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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中文名稱:L-精氨酸
英文名:L-Arginine
CAS號:74-79-3
EINECS:
分子式:C6H14N4O2
性質要點:白色至微黃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;熔點約222°C(分解);水中溶解度約148.7 g/L(20°C),易溶于水,極微溶于醇,不溶于;水溶液呈強堿性(pH約10.5–12,25°C,0.5 M);建議密封、避光、陰涼干燥保存。
食品添加劑用途與用法
用途
作為食品中的營養(yǎng)強化劑/氨基酸配料與食品用香料(FEMA 3819)使用,常見于焙烤制品、早餐谷物、飲料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調味醬、糖果/膠姆糖、湯類等配方中,用于氨基酸補充與風味調和。
用法與用量參考(以成品計,需結合配方與法規(guī)小試優(yōu)化)
作為配方成分時,按占食品中總蛋白質量的6.6%進行控制(FDA §172.320,2000)。
FEMA(mg/kg)參考范圍:焙烤制品/早餐谷物20–100;飲料3–30;干酪/調味汁/肉制品/果仁制品/禽制品15–100;膠姆糖/糖果/糖霜/明膠/布丁/軟糖/代糖品/甜沙司3–15;調味品2–25;蛋制品/仿乳品/其他谷物5–10;油脂/冷飲//乳制品5–15;硬糖1–20;速溶咖啡/茶10–100;果醬/果凍/加工水果2–15;加工蔬菜3–5;復水蔬菜5–25;調味香料10–250;小吃食品15–250;湯類5–250。
法規(guī)提示:在我國的GB 2760等標準中按食品類別規(guī)定使用范圍與限量;實際以最新法規(guī)文本與產品標簽為準。
工業(yè)用途與用法
用途
作為復合氨基酸、香精與風味配方的配料;亦用于生化研究、標準品與培養(yǎng)基等工業(yè)場景的原料或輔助成分。
用法與用量參考
工業(yè)配方通常按體系總質量小試確定;先做相容性與穩(wěn)定性評估,再逐步放大。作為反應或配方組分的投料量,常按工藝需求在小試優(yōu)化后確定,無統(tǒng)一固定比例。
化工用途與用法
用途
作為有機合成中間體,參與多種含氮化合物的構建與修飾,服務于精細化工與相關研究領域。
用法與用量參考
依據目標產物與反應路線按反應計量投料;需經實驗室小試—中試優(yōu)化溫度、pH、時間、溶劑與催化劑等條件。
紡織行業(yè)用途與用法
用途
公開資料中直接應用較少;基于其水溶性與堿性,在染整或整理配方中可能作為助劑/改性組分進行探索性應用(具體取決于纖維與工藝)。
用法與用量參考
如涉及應用,建議按工藝需求進行小試確定配伍與添加量,常見配方添加量區(qū)間約0.1%–3%(以配方總質量計),再逐步放大驗證。
使用與儲存提示
建議先行小試確定與配方或工藝的相容性與效果,再進行放大應用;不同體系(酸度、鹽度、溫度、剪切)可能影響表現(xiàn)。
儲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通風處,密封防潮、避光;與強氧化劑不相容;避免受潮結塊與高溫環(huán)境。


